当前, 基层治理面临村民自治虚化的现实困境, 具体体现
为在组织结构上行政吸纳导致村治主体缺位、 在组织过程中社会脱嵌导致村民参与不足。 “四议两公开” 工作法将村级公共事务决策纳入组织程序, 通过制度化设置激活基层民主政治, 以组织动员制度化、 村庄社会组织化、 村级权力规范化和公共表达常态化四个机制, 实现治理主体的多元化、 治理过程的公共性和治理结果的公共利益最大化。 “四议两公开” 工作法是行政激活自治的有效形式, 能够实现基层民主制度化和基层民主实体化, 呈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