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迈入现代化强国阵营的中国, 必须摆脱 “国际法发展中国家”的状态, 进而致力于建构 “ 发展中国家国际法” 。 尽管中国传统文化中存在认可法律、 倡导法律、 遵守法律的内容, 不过与法治国家、 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明显差距。 所以要在历史视野中明确判断法治中国的意义, 在世界视野中确立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国家利益的思想, 在知识视野中构建自主国际法理论与知识的核心地位。 塑造 “ 发展中国家国际法” , 需要将既有经验与现实工作密切联结, 明确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定位, 联合发展中国家团结一致、 凝聚国际法共识, 并在适当的国际平台代表发展中国家阐述国际法立场。 “发展中国家国际法” 的基本思想需要借鉴 “第三世界国际法路径” 既有的妥当方法和深刻洞见, 同时有所拓展和更新, 从更具建设性的维度推进国际法的迭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