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数据要素” 的初级形态到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的 “数据商品”, 再到兼具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特征的 “数据资本”, 这一过程演绎着技术逻辑和资本逻辑的相互渗透。 数字劳动力成为数据资本增殖的关键,数据商品成为数据资本积累的重要形式, 基于算法技术的数据资本全面控制社会生产、 消费、 流通和分配过程。 在充分发挥数据资本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 使之从生产力层面推动我国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同时, 必须防范数据资本的逐利本性带来的资本野蛮生长和无序扩张乱象, 引导数据资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框架下积极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