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在国有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形成了一种 “党规-国法” 二元渊源的组织内部规范。 这一规范具有社会规范性、 合法律性和党内法规属性 “三重性”, 对现有党内法规体系的完备性构成了一定挑战。 由党内法规体系、 党内规范性文件体系、党的规矩 (惯例) 等不成文规范体系、 二元渊源的组织内部规范体系及其他体系性的党规现象构成的 “党规体系”, 完备地指涉了党内规范体系, 解决了现有党内法规体系的完备性问题。 党内法规研究应更多关注党内法规实践, 丰富党内法规的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