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总则编作为法典的价值核心与制度基石,其体系化程度与规范质量直接关乎分则编的协调性与法典的治理效能。当前草案在价值融贯性、权责协调性、制度整合度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对其完善工作应超越形式化汇编,迈向实质法典化: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核心理念,构建“立法目的条款 - 概念体系 - 层级化基本原则”的价值传导体系;厘清总则与分则的职能边界,形成“权利
确认 - 义务设定 - 责任衔接”的闭环规范框架;整合基础性制度群并补足关键制度框架,强化法典的实质统合能力。通过系统优化,最终构建层级分明、内在统一的生态环境法典体系,为全球生态文明治理贡献中国法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