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难权是主体为保全生命与生存权益而突破常规法律规范的特殊正当权利。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以生命权优先为依据提出该权利,彰显人道主义取向,但其论证囿于资产阶级个体权利框架,忽视底层群体诉求。现代西方左翼学者齐泽克依托精神分析理论拓展了黑格尔的相关阐释,揭示了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紧急避难权已从个体危难时的例外救济演变为大众对其集体生存危机的抗争形式。马克思虽未直接阐释紧急避难权,却敏锐察觉到被黑格尔忽视的无产阶级生存诉求,提出“非市民社会阶级的市民社会阶级”即无产阶级的生存权问题,从制度根源层面指明了解决紧急避难权问题的根本方向。需要明确的是,文章论述的紧急避难权侧重于制度意义上的生命权的例外状态,而非部门法中应对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紧急避险条款。